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中的“其他生产经营者”具体指什么?个人小作坊、农业合作社等非企业事业单位是否作为排污许可管理对象?
答:您好!来信所提“个人小作坊、农业合作社等非企业事业单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所述“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议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有关规定确定是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