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集团改为创业平台,自身不再生产产品,保留研发、和销售等管理部门,原有工业园区有多栋厂房,的厂房部分给子公司使用,部分租给别的单位使用。 集团原来就有环评(含阳极氧化),也生产过一段时间。现计划将阳极氧化所在工厂房和设备全部租给一家表面处理独立法人企业,生生工艺和产品不变,请问这家企业还要做环评吗?如果不做环评?这家企业的危险废物可以由我集团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吗?
答:您好。如仅转变生产、经营的法人主体,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但应按照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即实际生产运营的法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和当地环保部门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