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采购过一批硫酸、双氧水用于废水净化设备使用,由于厂房搬迁废水净化设备拆除后,剩余部分硫酸、双氧水,是否可以按照危废处置,如果可以按那个类别,谢谢
答:你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明确,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硫酸,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的强酸性废酸液和酸渣,被所有者申报废弃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不含该目录中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都属于危险废物,代码分别是900-349-34、900-999-49。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