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岭山生态环境分局在大沙村大龙路附近进行案件复查时,发现一家印刷厂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经现场整改后,免予处罚。这是大岭山镇办理的首宗免予行政处罚案件。
案件情况
据介绍,该印刷厂已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从事彩盒印刷加工,设有切纸、印刷、裱纸、洗版等工序。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部分废气通过排风扇直接排至外环境;洗版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收集进入污水池处理后排放。现场还发现该厂生活垃圾桶混有少量水性光油液体沾粘的塑料袋。(注:沾有水性光油液体的塑料袋为一般工业固废,不能作为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理,必须存放于一般工业固废仓库,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