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涉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成效,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道滘生态环境分局近期查处了2家涉VOCs环境违法企业。
企业一:
3月22日,道滘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某鞋材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转。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现场对该公司的喷涂、配料废气排放口(DA001)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喷涂工序废气处理后采样口VOCs浓度超11.5倍、速率超7.11倍。针对该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该公司的废气超标排放行为立案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企业二:
4月20日,执法人员根据专管员提供的巡查线索,前往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设有搅拌、热熔、挤出、冷却成型、裁切、收卷等工序和成型机、切碎机、搅拌机等设备,其中热熔、挤出工序产生废气,经管道收集、UV光解+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的上述生产设备均在使用,但热熔、挤出工序所配套的UV光解和活性炭废气处理设备未开启(电压表显示为0 V),废气处理设备的抽风机未运转,热熔、挤出工序的车间排气扇正在运转,部分窗户打开,导致部分废气未经处理排至外环境。
针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双笔录,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密闭空间生产和使用废气处理设施的行为立案查处。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