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业噪声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并在2025年前全部完成。
一、哪些排污许可证要填报噪声?
根据通知规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属于工业行业(行业门类为B、C、D)的,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第3至99类应当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排污登记),须填报工业噪声相关内容。
畜禽养殖、加油站、储油库、码头、环境治理业、环境卫生管理、火葬场、汽修场所、医疗机构等不属于工业行业(行业门类为B、C、D)或者不属于《排污许可名录》第3至99类应当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排污登记),无须填报工业噪声相关内容。
二、参考什么文件填报工业噪声?
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省生态环境厅制作的《工业噪声排放信息填报指引》进行填报申请。
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如实填报工业噪声内容包括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标准名称及编号等。
三、排污许可证如何填报工业噪声模块?
(一)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点击“网上申报”。
(二)输入账号密码,登录系统。
(三)选择排污许可证业务类型
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的,选择“许可证申请”;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须选择“许可证重新申请”填报噪声模块。
(四)进入噪声填报模板,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省生态环境厅制作的《工业噪声排放信息填报指引》逐项填报系统内容。
(五)填报环境管理台账
四、排污登记如何填报工业噪声模块?
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按系统格式如实填报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标准名称等内容。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